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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琬琪 - 人事室 | 2023-07-04 | 點閱數: 447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彥秀
電話:03-8227171#303
傳真:03-8235531
電子信箱:lyssiou@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吉安鄉北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7月4日
發文字號: 府人任字第1120131274A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非主管人員請調作業原則 (1120131274A_ATTACH1.pdf)

 

主旨: 為調查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遷調意願,以為職務出缺遷調依據,請轉知所屬同仁如有遷調意願者,即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星期一)止至本府人事處網頁填報,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非主管人員請調作業原則」(以下簡稱本作業原則)辦理。
二、 本遷調意願調查表將於旨述期間刊登本府人事處首頁-請調作業(http://www1.hl.gov.tw/ousv/move_inquire/)項下,各機關學校同仁如有遷調意願,請自行上網線上填報,並列印該表加蓋私章後,於112年7月31日(星期一)前逕寄(送)本府人事處考試任免科彙辦,逾期不受理。
三、 另依本作業原則第3點第3項規定:「經申請並奉准後自請銷調者,自銷調日起1年內不得再提出遷調申請。」併予敘明。
四、 檢附本作業原則1份。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警察局除外)、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