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長安全駕駛行為: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不疲勞駕駛。
禁止飆車。
勿無照駕駛。
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
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
應靠右側路邊騎車。
不可逆向行駛。
注意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野死角。
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
二、安全搭乘機車:
搭乘機車請坐後座。
正確配戴安全帽。
提醒家長機車要兩段式左轉。
三、搭乘汽車及大眾運輸工具:
勿超載。
全程繫安全帶。
穿越路口應禮讓行人。
提醒家長切勿酒後駕車。
四、騎乘自行車:
正確戴好安全帽。
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不可附載坐人。
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
五、行人通行安全:
(一)面對來車靠邊走。
(二)穿著亮色及有反光衣服。
(三)設有人行道設施時請走人行道,無人行道時請靠路邊行走。
(四)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
(五)穿越道路時:勿闖紅燈;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
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
100 公尺內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之道路,禁止行人穿越該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