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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琬琪 - 人事室 | 2024-04-08 | 點閱數: 52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王芝翊
電話:03-8227171分機304
電子信箱:pn8660@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吉安鄉北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4月8日
發文字號: 府人訓字第113006465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內政部有關「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教育訓練教材及簡報(112年12月修訂版 ),已刊載於「內政部全球資訊網/主題服務/政府資訊公開/性別平等專區/CEDAW教材」1案,請查照並參考運用。
說明: 依據內政部113年4月1日台內人字第11303209672號函辦理。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