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75
  • slider image 378
  • slider image 381
  • slider image 446
:::
公告 張琬琪 - 人事室 | 2023-01-04 | 點閱數: 424

主旨:所詢教師親屬為解剖教學之大體老師,其逾百日期限,尚 有未執行之喪假,得否續給喪假疑義一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111年12月22日高市教人字第11139796400號函。

二、查銓敘部92年3月17日部法二字第0922225166號令略以,公 務人員親屬為大體老師,並有逾百日期限尚未執行之喪假 者,基於傳統禮俗及人道立場,該部同意就其應給之喪假 日數範圍內,得由服務機關斟酌公務人員辦理喪葬事宜之 實際需要,覈實認定給假。

三、基於公教一致性規範,公立學校教師有類此情形亦比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