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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琬琪 - 人事室 | 2023-01-03 | 點閱數: 506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函

 

  地址:(東區業務組)970009花蓮巿軒轅路36號
聯絡人:林小姐
聯絡電話:03-8332111 分機:1030
傳真:03-8332086

 

受文者:花蓮縣吉安鄉北昌國民小學[110050845]-528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1月30日
發文字號: 健保東字第111870194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因應基本工資調整,衛生福利部發布令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衛生福利部111年11月17日衛部保字第1110144081號令辦理。
二、 次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9條第2項規定,投保金額分級表之下限與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布之基本工資相同,基本工資調整時,該下限亦調整之。又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46條第1項第1款第2目規定,村(里)長及鄰長之投保金額應按投保金額分級表第12級申報。
三、 貴單位所屬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未達「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第1級新臺幣(下同) 26,400元者,本署將依規定逕予自112年1月1日起調整為26,400元。
四、 又村(里)長及鄰長之投保金額應依投保金額分級表第12級申報,自112年1月1日起由42,000元調整為43,900元,本署將依規定逕予自112年1月1日調整上開人員投保金額為43,900元。
五、 旨揭衛生福利部 111年 11月 17日衛部保字第1110144081號令公告之「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 及「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一)至(三)、(五)」,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nhi.gov.tw)首頁>健保服務>投保與保費>保費計算與繳納>一般保費計算>投保金額分級表或>保險費負擔金額表,下載使用。
六、 以上如有疑問,請電洽本署健保諮詢服務專線0800-030598、4128-678(手機改撥02-4128-678)或本署東區業務組承辦人洪小姐,電話(03)8332111分機1062。

 

正本: 花蓮縣吉安鄉北昌國民小學[110050845]-528
副本: 本署承保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