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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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吉安鄉北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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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4月29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終字第110008006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推薦作業流程圖、推薦及相關表件、徵件海報電子檔 (1100080069_ATTACH1.pdf 1100080069_ATTACH2.pdf 1100080069_ATTACH3.pdf 1100080069_ATTACH4.pdf) |
主旨: | 檢送「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推薦作業流程圖、推薦及相關表件,以及徵件海報電子檔各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獎勵社會教育推廣具有績效之優異團體及個人,教育部自64年開始,每年依據相關實施要點規定,選拔對社會教育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人,並舉行頒獎表揚活動。 |
二、 | 推薦參加本(110)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之案件,請於110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表件寄(送)達本處,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
三、 | 前項要點及推薦表件可至教育部網站http://http://www.edu.tw/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佈告欄下載。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