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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琬琪 - 人事室 | 2021-04-27 | 點閱數: 652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函

 

  地址: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一一六號
承辦人:范家榮
電話:03-8523126分機157
電子信箱:fan2506@nt.ji-an.gov.tw

 

受文者:花蓮縣吉安鄉北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4月27日
發文字號: 吉鄉民字第110001070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吉安鄉管理員推薦名冊 (1100010708_ATTACH1.ods)

 

主旨: 本所為辦理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作業,持續請貴機關(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花蓮縣選舉委員會110年1月27日花選一字第1100000142號函辦理。
二、 旨揭公投訂於110年8月28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舉行投票。
三、 請貴機關(學校)推薦人員自行上網填報 (https://forms.gle/yqkep5E6TipRUdG26),或依格式詳細填表後,由貴機關(學校)統一薦送,並於110年5月10日(星期一)前寄至本所承辦人電子信箱,日前已報名者請勿重覆填報。
四、 檢附本鄉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推薦名冊」1份(如附件)。

 

正本: 花蓮縣政府、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機務段、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本縣各警察分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基層農會(花蓮市農會、吉安鄉農會、光豐地區農會除外)、本縣各地政事務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
副本: 本所民政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