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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琬琪 - 人事室 | 2021-03-24 | 點閱數: 546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函

 

  地址:10452臺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27號2樓
承辦人:楊上慧(分機310)
電話:0225857528
電子信箱:nftu@nftu.org.tw

 

受文者:花蓮縣吉安鄉北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3月23日
發文字號: 全教總政字第110000007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應有教師組織代表」連署書 (ATTCH1.docx)

 

主旨: 檢送「《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應有教師組織代表」連署書如附件,請查照惠辦。
說明:  
一、 本會歷來爭取全國各級學校教師之薪資調整應法制化,且強烈主張《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應有教師組織代表,參與教師薪資調整事項,行政院卻置之不理,更以審議會已有教育部代表予以搪塞,本會因而發起此「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應有教師組織代表」連署活動。
二、 有關全國軍公教人員薪資調整之審議,係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定「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成立之「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審議之。審議會設置委員14至16位,除4名委員由外部專家學者兼任外,餘皆為軍公教之部會及地方政府代表。涉及教師重大權利事項之審議會,竟無教師組織代表,無怪乎20年來,教師薪資僅有四次調漲,每次薪資調幅為3%,嚴重落後重要民生物價指數漲幅,極為不合理。
三、 敬請各校教師協助參與連署,若連署書表格不敷使用,可自行影印。連署活動即日起開始連署,至遲於110年4月9日(五)完成。連署完成後請任擇一種方式回傳連署書:
(一) 將連署書傳真至全教總,傳真專線:02-2585-7559。
(二) 將連署書拍照或掃描後E至全教總信箱 nftu@nftu.org.tw ,也可以將照片或掃描圖檔直接回po全教總LINE@ https://lin.ee/crN7W49 (需先加入全教總LINE@)。
(三) 正本直接寄回全教總,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27號2樓。

 

正本: 本會所屬會員工會、全國各級學校
副本: 本會自存

 

理事長 侯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