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函 |
地址:10452臺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27號2樓 承辦人:楊上慧(分機310) 電話:0225857528 電子信箱:nftu@nftu.org.tw |
受文者:花蓮縣吉安鄉北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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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3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全教總政字第110000007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應有教師組織代表」連署書 (ATTCH1.docx) |
主旨: | 檢送「《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應有教師組織代表」連署書如附件,請查照惠辦。 |
說明: |
一、 | 本會歷來爭取全國各級學校教師之薪資調整應法制化,且強烈主張《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應有教師組織代表,參與教師薪資調整事項,行政院卻置之不理,更以審議會已有教育部代表予以搪塞,本會因而發起此「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應有教師組織代表」連署活動。 |
二、 | 有關全國軍公教人員薪資調整之審議,係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定「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成立之「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審議之。審議會設置委員14至16位,除4名委員由外部專家學者兼任外,餘皆為軍公教之部會及地方政府代表。涉及教師重大權利事項之審議會,竟無教師組織代表,無怪乎20年來,教師薪資僅有四次調漲,每次薪資調幅為3%,嚴重落後重要民生物價指數漲幅,極為不合理。 |
三、 | 敬請各校教師協助參與連署,若連署書表格不敷使用,可自行影印。連署活動即日起開始連署,至遲於110年4月9日(五)完成。連署完成後請任擇一種方式回傳連署書: |
(一) | 將連署書傳真至全教總,傳真專線:02-2585-7559。 |
(二) | 將連署書拍照或掃描後E至全教總信箱 nftu@nftu.org.tw ,也可以將照片或掃描圖檔直接回po全教總LINE@ https://lin.ee/crN7W49 (需先加入全教總LINE@)。 |
(三) | 正本直接寄回全教總,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27號2樓。 |
正本: | 本會所屬會員工會、全國各級學校 |
副本: | 本會自存 |
理事長 侯俊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