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 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暨本縣111學年度精進國民 中小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對象:本縣北區(光復鄉以北,含光復鄉)各國民中小學教師。 |
三、 | 研習辦理時間及地點詳參附件實施計畫。 |
四、 | 報名方式:11月1日起前至全國教師進修網報名 (課程代碼另於處務公告轉知)。 |
因應跟蹤騷擾防治法於111年6月1日實施,花蓮縣警察局有製作宣導影片,供老師於公民素養課宣導使用。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修正案經總統於104年2月4日修正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並經全文修正,行政院定自106年1月1日施行。條例修正後,受保護的兒童少年範圍擴大,有下列行為之一,即為兒童或少年性剝削:
一、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
二、利用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
三、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
四、利用兒童或少年從事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等侍應工作。」前述行為的被害人皆為受到保護的對象。
行政院於111年5月5日至6月7日辦理性平小學堂有獎徵答活動,宣導性別平等觀念,請老師鼓勵學生踴躍參加!
活動網站請搜尋「性平小學堂」或至 https://www.gender.ey.gov.tw/School/
「跟蹤騷擾防制法」制定案,業奉總統110年12月1日華總一義字第11000108131號令公布,並自111年6月1日施行。
說明:
一、旨揭宣導海報及宣導品電子檔置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全球資訊網(首頁/主題專區/家庭支持/未成年懷孕服務專區/民眾/宣導品,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VDetail.aspx?nodeid=1208&pid=9549,歡迎老師逕行下載運用。
二、「全國未成年懷孕諮詢專線」(0800-257085)及「未成年懷孕求助網站」(https://257085.sfaa.gov.tw/),提供遭遇困境未成年懷孕少女、家屬及其重要他人近便性、即時性諮詢管道,併請參酌利用。
三、承上,宣導海報及宣導品所列內容建請做為學校宣導學生懷孕議題之參考,並請於知悉學生懷孕時,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4條之1及教育部所訂「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規定,採取必要之相關措施,協助學生完成學業,落實維護懷孕學生受教權益。
108年12月24日修正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