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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曹琇惠 - 教務處 | 2022-07-20 | 點閱數: 478

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1.繪畫類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以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為原 則,一律不得裱裝。

2.書法類 (1)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 34 公分×135 公分),一律不得 裱裝。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2)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 審)。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3.平面設計類 1.大小一律為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作品可依需求評估 是否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 10 公分,連作不收。 2.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 計為限。 3.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 性。

4.漫畫類 1.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約 39 公分×54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2.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作品形式單幅、多 格均可。

5.水墨畫類 1.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 30~35 公分×60~70 公分), 不得裱裝(可托底)。 2.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6.版畫類 1.大小以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為 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2.版畫作品須(1)親自構圖;(2)親自製版;(3)親自印刷。 3.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 號及畫題。 範例: 1/20 ○○ 王小明 第幾件/數量 題目 姓名

詳閱附件計畫。教學組 856262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