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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20-04-09 | 點閱數: 968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9年4月7日府教學字第1090056439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若對旨揭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電話:02-7736-6150)。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odt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