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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立北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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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12-14 | 點閱數: 1033

本縣聘期三個月以上,經公開甄選代理教師之請假,準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3條.第4條修正條文-1071210生效.pdf
    1)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3條.第4條修正條文-1071210生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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