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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伍玉秋 - 教務處 | 2018-09-11 | 點閱數: 977

一、 參賽組別與資格  
(一)  參賽組別: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  
(二)  參加資格:本縣國中小之在學學生。  
二、 評審時間與地點  
(一)  初審:107年10月17日(星期三),採紙本或線上審查。  
(二)  複審:107年11月7日(星期三)假中正國小活動中心辦理。  
三、 報名時間與方式:將報名表及作品摘要說明表於107年10月1日(星期一)至8日(星期一)下午4時止寄達本縣中正國小輔導室。另請將電子檔另寄至hse8462860@gmail.com,信件主旨及檔案請以「類別-組別-作品名稱」命名(如「災害應變-國中-多功能牙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