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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琬琪 - 人事室 | 2023-06-09 | 點閱數: 325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靜儀
電話:03-8227171#306、307
電子信箱:chingyi@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吉安鄉北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6月9日
發文字號: 府人福字第112011378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120113788_ATTACH1.pdf 1120113788_ATTACH2.pdf)

 

主旨: 112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112年6月7日院授人給字第11240008151號公告為新臺幣2萬8,000元以下,轉請查照。
說明: 依據行政院112年6月7日院授人給字第1124000815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
副本: 本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