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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正豐 - 學務處 | 2021-04-13 | 點閱數: 595

2021「畫我天穿」意象繪圖著色比賽簡章

一、比賽目的:為讓縣內大小朋友了解客家天穿日(農曆正月二十)的由來及意

              義,原於古代女媧補天傳說,為華人感念女媧補天,救助人類的特殊節慶,而在華人各族群重視度逐漸式微下,今日以客家人特別重視此節日,只許祭神、遊樂,不許工作,有保持環境生生不息,資源永續發展的環保意義。提倡客家傳說故事的能見度,並增進大家對客家文化的了解,特舉辦著色比賽。

二、徵集對象:花蓮縣內公、私立幼兒園、國小、國中學生。

三、創作題材:以客家天穿日「女媧補天」的故事為主題發揮著色及繪畫創意。

四、作品類別:

本府提供8開及4圖畫紙為主進行著色書畫,各組別難易度不同,每位學生限投稿一件作品。(比賽用圖畫紙請至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民俗藝術科符小姐領取,每人限領一張)

  ※國小高年級及國中組提供4開空白紙張進行創意書畫,其餘組別提供8

  開圖畫紙進行著色創意。

五、比賽組別:

(一)幼兒園及國小低年級組(小一、小二)

(二)國小中年級組(小三、小四、小五)

(三)國小高年級(小六)及國中組

六、作品規格:

(一)紙本作品以本府提供8開、4開圖畫紙為主。

(二)繪圖材料、畫具不拘,作品一律手繪於圖畫紙上,以平面設計形式表現,須著色,不得裱框、護貝及書寫姓名;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呈現方式,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

七、比賽送件及評選時程

  (一)送件截止時間:即日起至110年4 月30日(五)下午5時止(郵戳為慿)

  (二)評審期程:110年5月1日(六) 至110年5 月31日(一)擇1日辦理。

  (三)評選結果公告日期:評選結果公告於本府及客家事務處網站。

  (四)頒獎作業:暫訂5月份辦理頒獎典禮 (視疫情發展情形另訂日期及地

                     點)

 

 

八、評選標準

(一)需具有呈現客家天穿日「女媧補天傳說」之涵義。作品中之國、客語或相關詞彙,應避免有不雅之諧音或雙關語。

(二)各評審委員評核每一位參賽作品成績以100分為計算,評分項目與比重如下:

1.色彩:40

2.技巧:30

3.創意:30

 (三) 評選作業由主辦單位遴聘專業人士7人,組成評選委員會。

九、報名方式:參賽者依本府提供圖畫紙,於畫紙背後右下角貼上報名表(附件一)後,於徵件期限內連同親筆簽名之著作權讓與同意書紙本(附件二)送(寄)至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民俗藝術科收(地址:973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二段60號),連絡電話:(03)8527843分機122 符小姐;請於信封處註明「報名參加2021畫我天穿創意著色比賽」字樣。

十、獎勵方式:

      第一名:1,000元商品禮券或等值客家特色商品、獎狀1幀(每組取1名)。

      第二名:800元商品禮券或等值客家特色商品、獎狀1幀(每組取2名)。

      第三名:600元商品禮券或等值客家特色商品、獎狀1幀(每組取3名)。

    佳  作:100元商品禮券或等值客家特色商品、獎狀1幀(每組取25名)。

十一、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請詳填報名表,並將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後一併寄送,以利評選作業,報名表件寄送後3日內請務必以電話確認是否完成報名程序。

(二)報名表請用原子筆正楷書寫正確、清楚,字體不可潦草致辨認不清。

(三)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均不退還,本處對於參選作品均有展覽、攝影、印刷、出版、宣傳、重製等權利,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絕無異議。

(四)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如主辦單位、評審主動發現或是經人檢舉(檢舉方式必須以真實姓名、檢附具體事證,並以書面向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提出申請)有抄襲或成人加筆情形均不予評選,如於決賽評選完成後經查屬實,該作品喪失獲獎資格,並追回獲獎獎狀及獎金;他人若認有抄襲之嫌,應於公布名單後10日內檢具相關事證,具名送至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提出檢舉,如有違反著作權法應自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