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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正豐 - 學務處 | 2019-10-07 | 點閱數: 1408

花蓮縣慶祝109年元宵節花燈比賽及展覽實施要點

一、目的:慶祝元宵節倡導民俗藝術及正當娛樂,提高國民生活品質,促進地方文化普遍發展。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承辦單位:勝安宮

三、報名收件日期及地點:

 (一)收件於109年01月09日至01月11日上午9時至17時30分前將報名表(格式如附件)及作品送勝安宮(在學學生請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不接受個人報名)。

 (二)勝安宮地址:花蓮縣吉安鄉慈惠三街118號;電話:852-8686

    傳真:852-2429

 (三)主辦單位聯絡電話: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8462783

四、比賽及展覽地點:勝安宮

五、評審及展示日期:

 (一)評審時間:109年01月14日上午9 時。

  (二)展示時間:109年01月18日至03月11日止(農曆12月24日至2月18日)

六、比賽組別及參加項目:

 (一)國小個人(低年級)組:手工藝作品或彩繪燈籠

 (二)國小個人(中年級)組:手工藝作品或彩繪燈籠

 (三)國小個人(高年級)組:手工藝作品或彩繪燈籠

 (四)國中個人組:手工藝作品或彩繪燈籠

 (五)社會人士、大專院校及高中高職個人組:手工藝作品或彩繪燈籠

 (六)國、高中學生團體組:手工藝作品

 (七)社會團體組:手工藝作品

七、參加對象:本縣縣民及全縣各級學校學生。

八、作品主題:以表現國家各項經濟建設、文教成果、社會教化及花蓮地方特色為原則。

九、作品規格:不拘

十、評審標準:主題佔25%、技巧造型佔50%、裝飾佔25%

十一、評審由本府遴聘專家擔任。

十二、成績公布:

 (一)比賽優勝名單於109年01月15日下午17時前公布,得獎資料有誤者,請於109年01月23日前速與承辦單位更正〈電話:852-8686〉。

 (二)獲獎者〈前三名〉由勝安宮另行通知於元宵節燈謎晚會(02月08日晚上7

)頒獎。

  (三)獲佳作者與獲第一、二、三名之國中小指導老師獎狀,請於02月13日至02月15日至勝安宮領取〈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30時至17:30時〉。

十三、經費由主辦單位酌予補助,不足部分由承辦單位自行籌措。

十四、獎勵:

 (一)彩繪組第1名取1名、第2名取2名、第3名取3名,佳作取

    5名,手工藝個人組第1名取1名、第2名取2名、第3名取2名,佳作取

    5名,手工藝團體組第1名取1名、第2名取1名、第3名取1名,取佳作

    1名,由辦理單位頒發獎狀、獎品,評審未達標準者從缺。

 (二)凡國中、國小第1、2、3名者,指導教師(限1人),其指導教師核發獎狀1紙,但不得重複獎勵。

 (三)凡各組經評審而水準未達標準或參加人數未達10人以上者,辦理單位

    可酌減獎項。

(四) 花燈比賽獎金分配表

1、彩繪個人組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佳作

 

國小個人組

(低年級)

1000*1

800*2

500*3

300*5

 

國小個人組

(中年級)

1000*1

800*2

500*3

300*5

 

國小個人組

(高年級)

1000*1

800*2

500*3

300*5

 

國中個人組

1000*1

800*2

500*3

300*5

 

大專及高中職

(個人組)

1000*1

800*2

500*3

300*5

 

2、手工藝個人組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佳作

 

國小個人組

(低年級)

3000*1

2000*2

1500*2

1000*5

 

國小個人組

(中年級)

3000*1

2000*2

1500*2

1000*5

 

國小個人組

(高年級)

3000*1

2000*2

1500*2

1000*5

 

國中個人組

3000*1

2000*2

1500*2

1000*5

 

大專及高中職

(個人組)

3000*1

2000*2

1500*2

1000*5

 

 

 

 

 

 3、手工藝團體組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佳作

 

國、高中學生

(團體組)

5000*1

3000*1

2000*1

1000*1

 

社會團體組

5000*1

3000*1

2000*1

1000*1

 

 

十五、附則:

 (一)手工藝作品退件日期:請於109年03月12日~14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30時至17:30時〉至勝安宮領回作品,逾期不負保管責任。

 (二)彩繪燈籠由勝安宮免費提供,國小1000個〈小型燈籠〉;國中、高中高職、大專院校及社會人士300個〈大型燈籠〉送完為止,欲參賽者請於108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30時至17:30時至勝安宮領取(國中小學生以學校為單位恕不接受個人領取、各校領取燈籠數依總班級數,每班以三個為原則),彩繪燈籠各組不論得獎與否,所有權屬勝安宮,參賽者不得取回。

 (三)彩繪燈籠領取後,即應送件參加評審,若未送件參賽之學校,下一年

    將不再提供予該校。

(四)國小組領取燈籠時請告知參賽組別,同時領取花燈卡。

 

花蓮縣慶祝109年元宵節花燈比賽報名表(不同組別請分開製表)

單位

 

組別

姓名

作品名稱

指導教師

聯絡電話

 

 

 

 

 

 

 

 

 

 

 

 

 

 

 

 

 

 

 

 

填表人:                             單位主管:

備註:

  • 表格內資料請填寫完整,缺一不可,特殊姓名請加註,以利獎狀印製。
  • 10件作品以上者,請將報名表(用word檔、不同組別請分開製表)另E-mail到下列2個信箱,主旨加註學校名稱,以利資料之正確。
  1. 0944423@railway.gov.tw
  2. yoyo289799@yahoo.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