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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立北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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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琬琪 - 人事室 | 2026-10-20 | 點閱數: 20

一、報考條件

  • 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刑事紀錄及無各教育場域不適任等相關情事),並且富教育熱誠者。

二、錄取名額:按時計酬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人員所屬單位

缺額

備註

幼兒園

1名

工作時數每週40小時

三、工作內容

人員所屬

幼兒園

工作內容

在教保服務人員督導下,協助特殊學生在校生活及就學輔導等工作:

(一)協助處理學生生活自理事宜(如個人整潔、飲食、遊戲安全、如廁、午休等)。

(二)在班級老師督導下,協助進行學生教學輔導工作(如配合登錄學生行為觀察,協助行為改善)。

(三)協助處理學生偶發事件(如打人、大叫、干擾上課等)。

(四)協助處理特殊學生在班級之相關事務(如協助隔離衝突情境、協助情緒行為處理策略、協助維持課堂正常運作等)。

(五)協助班級教師和家長間的溝通與聯繫。

(六)按時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進行填報填寫工作日誌。

(七)其他臨時交辦有關特殊教育事項。

(八)本職務需服務幼兒園發展遲緩特教學生1名。

四、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6年1月20日止。

五、待遇:按時計酬,依勞動部公告最低基本工資辦理(若有數額調整,以花蓮縣教育處公文來函規定辦理),依規辦理勞、健保及勞退提撥。每週工作時數上限據人員所屬單位,每日工作時間依工作時間規劃表為原則,寒暑假不支薪。

  • 北昌115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第2次甄選簡章(1次公告分26次招考).doc
    1) 北昌115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第2次甄選簡章(1次公告分26次招考).doc
  • 北昌115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第2次甄選簡章(1次公告分26次招考).pdf
    2) 北昌115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第2次甄選簡章(1次公告分26次招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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