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8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1537B號函辦理。 |
二、 | 「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業經教育部中華民國113年3月6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1024A號令發布在案,其中第32條第5項有誤請依據勘誤表所列更正條文文字 |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3 月 6 日臺教學(三)字第 1132801024D 號函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234845 號公告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檢附「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