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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邱莉雯 - 學務處 | 2017-07-11 | 點閱數: 1110

「炎夏『漫』活,創意說『畫』」

2017年暑期青少年兒童犯罪預防及服務利他四格漫畫徵件活動辦法

 

主辦單位:法務部

 

http://tpmr.moj.gov.tw/Campaign

 

  • 活動目的

 

本活動希望透過趣味漫畫徵稿的方式舉辦,以漫畫特有的聯想、趣味、幽默、誇張的方式,引發青少年兒童對犯罪預防及服務利他相關議題的注意,進而加強青少年預防犯罪與被害之觀念,並希望從心做起,破除自私自利小我觀念,展現人生熱情,實踐我為人人的服務利他精神,進而達到預防犯罪、減少被害及增進校園社會和諧之目的。

 

  • 徵件主題

以四格漫畫方式表現兒童青少年犯罪預防與服務利他之主題,可從日常生活如何避免犯罪或成為被害人,或從展現人生熱情,實踐我為他人服務的經驗發想,找出創作之徵稿主題。

 

  • 參賽組別

      共分五組:(參賽組別以106年9月15日報名截止日之學籍為準)

(一)國小低年級組(一~二年級)

(二)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

(三)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四)國中組

(五)高中(職)組

四、徵件規格

  1. 以圖畫紙四開(39 × 54 公分),格式以四格漫畫為限。
  2. 作品的構圖、用色、創意及技巧,請自由發揮,以生動活潑之方式表達主題意義及重點。畫面輔以精簡文字而仍能呈現創意之幽默漫畫為上選,請儘量以圖案意象的聯想、誇張、隱喻、比擬來表達情感張力與戲劇情節。
  3. 取材可參考下列網站:

(1)法務部「more法狀元」兒童及青少年犯罪預防宣導網頁(http://tpmr.moj.gov.tw/)。

(2)服務利他獎官網

(http://cydza.taiwan168.org.tw)

(3)法務部反毒大本營網站

(http://antidrug.moj.gov.tw)。

(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cib.gov.tw/Home/Default)

(5)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官網

(http://www.mohw.gov.tw/cht/dops/)

 

五、收件方式

1.106年7月1日至9月15日止,郵戳為憑。

  2.報名表下載請至:法務部兒童及青少年犯罪預防宣導網(http://tpmr.moj.gov.tw/)

3.來件請附報名表,郵寄至104臺北市松江路185號12樓之3,並註明「炎夏『漫』活,創意說『畫』」四格漫畫徵件小組收,洽詢電話:02-25025892林小姐或0984-388733劉小姐。

4. 郵寄作品請妥善包裝勿折疊,避免污損。

 

六、獎項獎勵

每組前三名各一名,佳作各七名。

第一名:每名獎金六千元,獎狀一紙。

第二名:每名獎金四千元,獎狀一紙

第三名:每名獎金三千元,獎狀一紙。

佳  作:每名獎金一千元,獎狀一紙。

 

七、注意事項

1.作品內容不得出現有關作者個人之相關訊息或提示。

2.參賽作品評定後,得獎者由廠商以書面通知參賽者,並於評選會議後將獲獎名單刊登於法務部兒童及青少年犯罪預防宣導網。

3.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件,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法務部所有,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於不另行通知及致酬之情況下,有重製、廣告宣傳、網路公開展示、公開傳輸之權利。

4.每人參賽作品以一幅為限,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且一稿不得二投,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如經檢舉抄襲並查證屬實者,責任自負。

5.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6.參加活動者所填寫的通訊聯絡方式(如E-mail、地址、聯絡電話等),相關資料不真實或不完整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7.參賽學生就讀學學校與參與組別,以暑假之前就讀之學校與年級為主。

8.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