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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鳳姿 - 教務處 | 2017-05-23 | 點閱數: 1095

一、「試卷檢閱表」將於106/5/23(二)發予各命題老師,若有遺失,請洽教學組協助補發,或自行下載列印。

二、本次命題工作進程如下,請各位老師留意時間。

1.命題教師:05/29-06/05

2.同年段任教該科教師:06/05-06/06

3.教學組長:06/06-06/10

4.教務主任:06/10-06/14

5.校長:06/14-06/19

※註:因需預留修改及印刷之時間,請老師們能儘量準時繳交,感謝!

三、命題注意事項

1.請命題老師統一使用本校網頁上公告之卷頭,並注意以正確領域名稱代替科目。

2.請於各大題標題後加註總分及配分方式。

3.試卷內若有附圖,請留意清晰度。

4.加註注音之考卷,請仔細檢查破音字的注音符號。

5.請將試卷列印成B4A4à B4放大倍率為122%)格式繳交予教學組,並避免轉印失真。

6.英語試卷請另附「聽力」及「口說」大題試題內容。

四、附件之卷頭檔案為 A4版面。國語文為直書分上、下兩欄,其餘(英語文、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數學學習領域)均為橫書,分左、右兩欄。

五、命題參考原則

1.試題的命題需依據各科之教學目標、能力指標。

2.試題的取材需均勻分佈,且應是有代表性的內容。

3.試題的文字需力求簡明扼要但題意要清楚明確。

4.試題必須有公認的正確答案,避免有爭論的答案存在。

5.試題必須是以概念為中心命題,避免直抄課文或原來材料。

6.試題之中宜避免含有暗示答案的線索。

7.每個試題必須獨立,不宜相互牽涉。

8.試題必須是評量重要的概念,而非零碎片段的無用知識。

9.試題宜注意概念或原理原則的理解與應用,避免偏重純粹的記憶。

10.如為運算試題,宜注重原理的應用,避免繁雜的計算。

11.教材前後有關聯的內容宜統合在一起命題,以評量融會貫通的能力。

12.題幹中儘量少用否定的陳述,如果題幹中使用否定的陳述,要加以明顯強調 否定用字。

13.題幹應只有一個核心概念,否則失去診斷價值。

14.選項不要放在題幹中間,以免題幹被選項分裂為二。

15.每個選項應有足夠的誘答力,以吸引內容未精熟的學生。

16.儘可能以邏輯或順序的方式(如由小至大、時間先後等)安排選項。

17.避免錯誤選項中出現學生可能不知道的字或太專業的名詞。

18.選項間應彼此獨立、互斥,避免意義重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