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各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有適當貸款管道,以解決購置房屋資金之需求,自95年起規劃辦理本貸款 ,原由中信銀依約承作至105年12月31日止,經重行辦理公開徵選金融機構承作後,由中信銀獲選接續為公教同仁 提供服務,辦理期間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為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