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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鳳姿 - 教務處 | 2016-09-20 | 點閱數: 1114

說明:

壹、宗旨

一、獎勵及提升高中職、國中及國小五、六年級學生寫作與語文能力,並強化學生之學習動機及語文優勢。

二、頒發具公信力之檢定證書,俾利學生做為多元入學備審參考資料。

貳、指導單位:宜蘭縣政府教育處。

參、主辦單位:宜蘭縣私立慧燈高級中學。

肆、協辦單位:中華民國作文教育學會宜蘭支會。

伍、參賽對象:全國各高中職、國中、國小(5~6年級)在學學生。

陸、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5年10月18日(星期二)下午5:00止。

柒、競賽日期:105年10月23日(星期日)上午10:20~11:50

捌、競賽地點:宜蘭縣私立慧燈高級中學。

玖、競賽組別:分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三組。

拾、檢測項目與檢測時間:(兩檢測項目都需參加,始符合參賽資格)

時間 項  目 競賽內容與標準 備   註

10:20

11:20

一、作文競賽

一、內容與思想50%

二、結構與修辭40%

三、書法與標點10%。

作文題目當場公布,請依提示寫作,稿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11:20

11:50

二、語文能力檢定

字音、字形、改錯、

綜合測驗、配合題

競賽題型及歷屆考古題:如網站公告(網址:www.hdsh.ilc.edu.tw)。

拾壹、競賽成績檢定標準與獎勵辦法:

項目 檢定標準 獎勵辦法 備    註

作文

競賽

分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3組,各組分別錄取冠軍、亞軍、季軍一名及佳作若干名

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

如下:

冠軍:5000元

亞軍:3000元

季軍:2000元

佳作:1000元

‧得獎作品將於主辦單位公開展示並刊登於慧燈中學校刊,供各校師生及各界觀摩、鑑賞。

‧其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語文

能力

檢定

第一級:90分以上 頒發檢定第一級證書乙紙

‧進入第一~第三級者頒予檢定證書

第二級:80分以上 頒發檢定第二級證書乙紙
第三級:70分以上 頒發檢定第三級證書乙紙

拾貳、報名方式:凡有意參賽同學,可由就讀學校推薦或自行報名。

  一、一律採線上報名,請登入本校網站(www.hdsh.ilc.edu.tw)首頁報名。

  二、請利用郵政劃撥報名費用:

    帳號:19254331,戶名:宜蘭縣私立慧燈高級中學

  三、請務必在繳費劃撥收據上註明就讀學校、學生姓名,並將收據傳真至

    03-9220628,始完成報名手續。競賽前尚未繳交費用者,恕不列入成績評比。

拾參、報名費用:

   一、個別或團體報名,均為每人新台幣100元。

    二、參賽學生在校成績為班級第1名者,免繳報名費。(可由參賽學生班級導師證明)。

拾肆、考生與家長休息室設於本校化育樓創意中心。

拾伍、競賽過程中若有身體不適,請立即告知監考人員。

拾陸、洽詢專線:

  一、國小組:請洽本校招生處,電話:(03)922-9968轉137、147。

  二、國中組、高中職組:請洽本校教務處,電話:(03)9229968轉114、115。

拾柒、備註說明:

一、已完成繳費報名者,恕不退費。

二、試場位置及准考證號碼於10月21日(五)14:00公布於慧燈中學網頁,可先行查閱http://www.hdsh.ilc.edu.tw/

三、准考證將於考試當天由監考老師當場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