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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琬琪 - 人事室 | 2022-02-14 | 點閱數: 567

☆同仁如遺失初任教職之教師證,請自行向教育部申請補發初任教職的教師證,才能申請退休唷!申請網址如下:

補換發教師證系統:https://certificate.moe.gov.tw/reissue/login.php

補換發教師證服務窗口:

(02)7734-5852、

(02)7734-5876、

(02)7734-5877、

(02)7734-5878

☆申請人應備齊相關申請資料逕送服務學校人事室,經服務學校(包括專任、兼任及代理代課之學校)以書面送交教育部指定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作業工作小組」承辦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由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初審。但非現職教師者,得逕行送交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作業工作小組」專案辦公室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臺師大進修推廣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