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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琬琪 - 人事室 | 2021-11-25 | 點閱數: 746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賴婕琳
電話:03-8462860#276
傳真:03-8462787
電子信箱:lin0303@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吉安鄉北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5日
發文字號: 府教終字第110023867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實施計畫、推薦表-個人、推薦表-團體 (1100238673_ATTACH1.pdf 1100238673_ATTACH2.pdf 1100238673_ATTACH3.pdf)

 

主旨: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及推薦表各1份,請貴校踴躍推薦,並於111年1月28日前將相關推薦文件寄(逕)送至教育處終身教育科,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1月19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100153638號函及國立中興高級中學110年11月22日興中學字第1100008758號函辦理。
二、 本年度各單位薦報資料收件日期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月28日止,請依旨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辦理。
三、 相關表件(含推薦表、優良事蹟相關佐證與參考等),可至杏壇芬芳獎網頁(https://proj.chsh.ntct.edu.tw/)下載。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
副本: 本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