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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琬琪 - 人事室 | 2021-08-23 | 點閱數: 548
花蓮縣政府 書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張修維
電話:8227171
電子信箱:guangfu288@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吉安鄉北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8月18日
發文字號: 府人福字第110016455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A11044500F11000016110A0CATTCH8、A11044500F11000016110A0CATTCH10、A11044500F11000016110A0Cprint (1100164557_ATTACH1.jpg 1100164557_ATTACH2.pdf 1100164557_ATTACH3.pdf)

 

主旨: 函轉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自營作業食品科產品型錄及訂購單各1份,敬請貴機關與同仁踴躍訂購,並惠予張貼公告,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110年8月16日花所戒字第11000016110號函辦理。
二、 檢附來函及廣告海報、訂購單各一份。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