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9年4月7日府教學字第1090056439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旨揭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電話:02-7736-6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