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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張明麗 - 學務處 | 2020-01-20 | 點閱數: 1084

一、請切實遵守交通安全教育四大守則:
(一)你看得見我,我看得見你。
(二)安全空間,不做沒有把握的動作,只要猶豫就不要去做。
(三)利他的用路觀,不影響別人的安全。
(四)防衛兼備,防止事故發生,不要讓自己成為事故的受害者。
二、自行車道路安全:請配戴自行車安全帽,行進間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勿當低頭族及勿酒後騎車,保持自行車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請下車牽車,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行駛時,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遵守行車秩序規範。
三、機車安全:請正確配戴安全帽、搭乘機車請坐後座,提醒家長機車要兩段式左轉,全天開頭燈、勿無照騎車、勿酒後騎車、行車時勿當低頭族、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勿任意變換車道、路口禮讓行人、禁止飆車、不疲勞駕駛,並勿將機車借給無適當駕照的人,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四、行人(含長者)道路安全: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面對來車靠邊走,穿著亮色及有反光的衣服,有人行道走人行道,無人行道時請靠路邊行走;穿越道路要遵守行人號誌,並請左右察看留意來車,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預留充足的時間,勿與沒耐性的駕駛人搶道。
五、搭乘汽車及大眾運輸工具:全程繫安全帶,勿超載、家長駕駛汽車酒後不開車、禮讓行人。
六、家長安全駕駛行為:家長不酒駕及酒後不開車、禁止飆車、不疲勞駕駛、勿無照騎車,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應靠右側路邊騎車,不可逆向行駛,注意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野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
七、禁止行為:未滿18歲禁止騎機車。
八、除上述交通安全各注意事項外,亦請學生轉知家長交通安全3不3要:
(一)3不:
1.不要在4種高風險情形下駕駛:夜間駕駛或不良天候、交通環境複雜路段或時段、高快速公路、大型交叉路口。
2.不要在平時固定睡覺時段駕駛。
3.不要在喝酒及服用藥物後駕駛。
(二)3要:
1.要繫安全帶或配戴安全帽。
2.騎機慢車要穿著醒目衣物。
3.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