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縣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 處)108年6月19日總處資字第1080037185號函辦理。
二、人事總處為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將職缺刊登及人員應徵 作業整合,全程納入線上作業,並自108年7月1日起提供前揭功能。108年12月底前旨揭作業可採線上與書面方式並 行,明(1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
三、旨揭作業規範對象為現職公務人員,至學校教育人員、非 現職公務人員、技工工友、聘僱人員、臨時人員、職務代 理之職缺,由各機關自行決定作業方式。
四、檢附「人事人員調閱履歷作業說明」及「現職公務人員應 徵作業說明」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