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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06-18 | 點閱數: 676

一、本方案辦理期間自本(108)年7月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為期3年,相關規定如下:

(一)適用對象: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私立學校、公營事業 機構員工(含退休人員)及其配偶、父母(含配偶之父 母)、子女、兄弟姊妹。

(二)投保項目:旅遊平安險、旅遊不便險及海外急難救助服務等項目,最低保險金額為新臺幣200萬元,最高投保年齡為85歲。

二、有關本方案宣傳DM、要保書(個人暨家庭型)、保險費(信用 卡)自動扣繳付款授權書、Q&A(問答集)等資料,業已公告於人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dgpa.gov.tw)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及富邦產險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網站(http://www.fubon.com/hwc);洽詢電話:0809-019- 888。

三、本方案由富邦產險公司賡續辦理,為維護原已申辦旅遊平 安卡之公教員工權益,該公司將另行寄發通知信函告知既 有會員方案內容,併予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