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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5-06 | 點閱數: 1578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5年5月5日府教學字第1050082840號函辦理。

二、縣府調查未來5年預估班級數與超額教師數,國中階段之少子女化效應在104學年度開始發酵,106至109學年度達到高峰,約減84班;而國小階段之少子女化效應雖趨緩仍持續存在,106至109學年度約減52班。

三、另縣府已訂定「花蓮縣小型學校整合發展實施辦法」,其中第3條規定:「全校學生人數五十(含)人以下....優先整合為鄰近學校之分校或分班(或鄰近之兩校逕行整併)。」經調查104學年度全縣國小學生人數低於50人(含)者共40校,教師數約282名、國中學生人數低於50人(含)者計1校,教師數10名,如依前揭辦法執行小校整併工作,則需妥為安置超額教師,以保障渠等工作權益。

四、再則,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5條規定,本縣國中小應聘原住民族教師總數為414名,粗估本縣國中小於未來2年待聘原住民族教師數為234名。

五、基於以上綜合因素考量,應繼續控管國中小教師缺額改聘代理教師或改支30節兼代課鐘點費,俟累積一定量之退休教師所遺缺額,並審慎評估班級數減少幅度後再行討論是否恢復辦理全縣正式教師聯合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