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北昌國小105學年度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一、依據:
1.行政院環保署環綜字第0960018990號函。
3.行政院環保署與教育部會銜發布之「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
4.花蓮縣政府府教體字第09500332890號函辦理。
二、目的:
1.透過教育過程提供師生、社區居民獲得保護及改善環境所須知之知識、態度、技能及價值觀。
2.致力於自然生態的保育及環境資源的合理經營,以培養永續
經營的理念。
3.倡導珍惜資源,確立生活品質與環境保護互益互存之理念。
4.推動主動積極之環保護境行動,以提昇生活環保品質。
5.宣導世界地球日,透過教育提升世界公民的自覺,以培養環境保育、生態永續的觀念。
三、實施原則:
1.結合人文素養和科技理念,發展永續性的環境教育。
2.將環保的理念融入教育之。
3.知行並重,不僅重視觀念與知識,更重視生活中身體力行。
4.環境教育的對象與層面,包括全校師生、學生家長及社區民
眾。
5.實施校園綠化美化。
四、實施對象:
1.本校全體師生(基本成員)。
2.學生家長(教育夥伴)。
3.社區民眾(長期目標)。